意见
桑办〔2008〕45号
中共桑植县委办公室
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的意见
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通达社情民意,疏导公众情绪的重要作用,唱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主旋律,经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同意,特制定本意见。
一、加强网络信息监管
(一)加强领导。成立县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,由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任组长,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,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,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任副组长,县委办、县政府办、县广播电视局、县工商局、县电信局及其他县委工作部门和县政府组成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,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,县委办、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(二)明确职责。各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,切实加强全县网络信息管理,净化网络环境,营造我县文明、健康、向上的网络氛围。
县委宣传部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日常监管工作,加大对各网站(页) 的宏观协调和舆情指导,加强宣传策划,加大正面宣传力度。
县文化局、县工商局、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监督管理,倡导文明上网、理性上网,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。对涉及以下条款的网络信息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禁:
1.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.危害国家机关安全,泄露国家机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3.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4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.违反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.制造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7.制造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;
8.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9.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县广播电视局要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,防止有害视听节目传播,有效制止含有反动、淫秽、暴力、恐怖等内容的视听节目在网上传播。
县委办、县政府办要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、群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。
县直相关部门、各乡镇(场)要加强对涉及本部门、本单位的各类网络信息的跟踪监督,并及时回复说明情况。
二、建立网络信息处理机制
(一)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工作。互联网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党和政府广泛了解民情、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,反映着群众心声,折射着政府工作水平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将网络信息工作列入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,对各类网络信息,特别是各类论坛、博客中所反映的国计民生、社情民意、经济建设及改革、发展等问题,要主动积极应对,明确专人分管、专人负责,对涉及本单位、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实行全天候跟踪。
(二)正确引导网络舆论。各级各部门对各类网络信息,特别是各类论坛、博客等互动栏目的网络信息要切实搞好及时跟踪回复工作。对涉及本单位、本部门的网络信息,要认真进行分类处理,以积极的态度予以回应。对网民有曲解的言论或观点,要正面引导,诚恳沟通,引导广大网民依法上网,有效制止和纠正借网络发泄对社会不满或者攻击他人、恶意诽谤、混淆视听的行为。
(三)规范网络信息处理流程。对网络信息按以下程序办理:网络信息批转─网络信息办理─网络信息回复─督查反馈。网络信息批转由县委办、县政府办具体承办,一般网络信息呈常务副县长、县委办主任签署办理意见,重要网络信息呈县委书记、县长签署办理意见,再根据领导批示转至相关部门进行调查、核实、办理,后将处理意见及时予以回复。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网络信息办理情况进行督查,确保办理效果。
(四)权威发布真实情况。各级各部门要对互联网中所反映的涉及本单位、本部门的情况和问题,要以单位实名在信息出处实行网络权威发布事情真实情况。对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信息,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核实。如果问题有出入,应予澄清,及时发布真实情况;如问题确实存在,应高度重视,积极面对,研究解决,并在网上及时跟踪回复问题处理解决情况。
(五)限时回复网络信息。对一般事件,能立即答复的,相关部门要在1天内予以回复;对尚未解决或者正在解决中的问题,不能立即答复的,要在5天内回复问题解决处理进展情况。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、群体性事件,由县委办、县委宣传部、县政府办统一发布情况。对各类网络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坚持有则改之、无则加勉的态度,做到文明回复,严禁使用非文明语言和过激言辞,避免激发矛盾。
(六)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。要重视网评员队伍建设,逐步建立县委宣传部门和政府网评员队伍,将政治素质高、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选拔到网评员队伍中来,各乡镇(场)及县直各单位要明确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兼职网评员,并报县委宣传部备案。县委宣传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,采取业务辅导、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,提高网评员队伍整体素质。
(七)实行网络信息处理行政问责制度。对县委、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网络信息,责任单位重视不够、措施不力、处理回复不及时的,由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督查室下发整改通知单,责令限期整改;对整改不及时而造成恶劣影响的,对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;对情节严重、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,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,按程序进行相应组织处理;对涉嫌违法违纪的,移交纪检、监察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。
三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
(一)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。以桑植县公众信息网、县直各部门、各乡镇(场)的专业网站为载体,完善政务公开机制,拓展政务公开内容。要把人们群众普遍关心、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,特别是对城乡发展规划、招商引资、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、行政许可事项办理、政府采购、征地拆迁、经营性土地出让、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、发生和处置等情况,要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开。同时,对政府的重大决策及需要广泛征求意见的方案、规划和意见等,也要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,有序组织网民交流,开展讨论活动,促使方案在讨论中完善,在完善中形成共识,引导网民关心和支持桑植的建设和发展。
(二)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。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办事公开制度作为赢民心、顺民意的大事来抓,拓展办事公开领域,把教育、医疗、计生、交通、城建、供水、供电、环保、住房、旅游、金融、食品、药品、农资等群众关注,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,公开办事流程,明确办事要件,逐步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平台。
(三)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。政务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,也是政务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更是建设阳光政府的基本要求。要按照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要求,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政务信息,在探索中逐步建立健全县政府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、政府信息新闻发言人制度,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网民关心、支持政府工作,努力构建和谐桑植。
中共桑植县委办公室
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8年8月25日
主题词:信息工作 网络管理△ 意见
中共桑植县委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