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第5楼无米下炊于2008-05-16 16:26发表的 :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啊~!当时借贷人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时就提到这一点,第十三条:抵押条款 如果抵押财产因自然因素或者第三人行为毁灭、灭失、被侵害、价值减少、脱离抵押人控制,抵押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或权利证明书(明)被注销,抵押人均应立即通知贷款人,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。
引用第6楼54王00于2008-05-16 16:32发表的 :关键是银行现在干吗要跳出来说这个事,这让本来就很脆弱了的 灾民绝望啊
引用第10楼54王00于2008-05-16 16:37发表的 :考虑哈实际 我现在在成都经历了地震后 余震不断 都得了震后综合症了 老是感觉地在动有些紧张 灾区人民更是惨得很